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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水一女子遭受家庭暴力,法院“挺”你!
www.guanganpeace.gov.cn 】 【 2023-10-09 11:00:17 】 【 来源: “广安政法”

 

  近日,邻水县人民法院柑子法庭依法审理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以“法律”之名向家暴说“不”。

  

  刘某(女)与邓某(男)于1995年登记结婚,婚后双方经常因家庭琐事发生争吵,甚至引发肢体冲突。2023年6月,刘某和邓某再次因琐事发生争吵,次日凌晨,邓某将熟睡中的刘某打伤,刘某当即报警并前往医院进行治疗,经诊断,刘某右胫骨远端骨折,左手食指中节指骨骨折,多处头皮裂伤。2023年7月,刘某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与邓某的婚姻关系。

  

  案件如期开庭,邓某经法院传票传唤后未到庭参加诉讼,法院依法缺席审理。根据当事人的陈述、子女提供的证言,结合刘某提供的公安机关出警记录、家庭暴力告诫书、伤情诊断意见等证据,法院依法认定邓某的行为构成家庭暴力,给刘某的精神、身体造成伤害,判决准予双方离婚,并由邓某赔偿刘某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0元。

  

  法官寄语

  

  在离婚诉讼中,家庭暴力认定难是一个普遍存在的问题。家庭暴力具有明显的封闭性、隐秘性,一般发生在家庭内部,外人很难发现,不少受害人在婚姻关系尚未恶化到离婚边缘时,羞于提及自己遭受的暴力,等到诉至法院需要举证证明暴力行为存在时,反而因为时过境迁无法充分举证。因此,家暴受害人一定要善于利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勇于自救,积极举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遭遇家暴该怎么办?

  

  (1)拨打110报警求助。报警求助的,要保留报警回执,必要时可申请民警出具家庭暴力告诫书。此外,也可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当地的村(居)民委员会、妇联组织等求助。

  

  (2)及时就医、鉴定伤情。妥善保留诊疗记录、病例资料等,到伤情鉴定机构进行鉴定,保留鉴定意见书等资料。

  

  (3)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其近亲属、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可以代为申请。

  

  (4)申请临时庇护、法律援助等服务。遭受家暴后,没有生活来源又无家可归的,可向当地的妇联组织申请入住反家暴庇护站,获得临时生活帮助。准备起诉离婚的,可向当地司法行政机关依法申请法律援助。

  

  实施家暴要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

  

  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有家庭暴力情形是法院裁判准予离婚的法定事由之一,而且无过错的受害者可以向家庭暴力实施者主张损害赔偿。

  

  行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对实施家庭暴力尚未构成犯罪的,可处以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

  

  刑事责任。严重的家庭暴力会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虐待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侮辱罪等。


编辑:满新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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