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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钓鱼证”禁渔期内钓鱼 广安一男子被行政处罚
www.guanganpeace.gov.cn 】 【 2024-08-07 13:42:00 】 【 来源:四川法治报

  本报讯 7月28日,中央电视台新闻频道《共同关注》栏目以《真相来了·网传持“钓鱼证”禁渔期内可“合法”钓鱼》为题,报道了广安市公安机关处置的一起网络打谣事件,相关处置结果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今年4月19日,广安网警在网上巡查时发现,网上有人发布了一条短视频,称自己获得了国家A级钓鱼证,并配文“兄弟们办证了没有,不要违法”的字样。这则视频立刻引起了警方的注意。

  

  警方发现,该钓鱼证监制部门为农业农村部,警方首先根据钓鱼证上的网址进行了查询,网站为中国农业农村信息网。

  

  广安网警通过农业农村局关于办理钓鱼执证的查询,未查询到相关涉及全国性的钓鱼执证办证流程和规章制度。特别是涉及河流自然流域的钓鱼执证,办证未有明确规定。

  

  由于广安河流属于长江支流,为配合长江十年禁渔政策,每年的3月1日至6月30日,广安所有江河溪流天然水域禁渔,而4月刚好在禁渔期内。出于严谨,警方还是向相关部门进行了咨询。

  

  广安网警通过电话咨询了本地包括省一级的农业农村局的相关人员和部门,得到的回复是,自然流域未有允许办理相关涉及钓鱼执证的,国家级的更是没有。

  

  根据相关线索,警方很快锁定了发布网络造谣视频的张某,并将其带回审查。

  

  面对警方的询问,发布视频的张某如实讲述了自己制作发布所谓“钓鱼证”的过程。张某说,他之所以炮制了这样一个谣言,其实就是想到网上炫耀一下。

  

  针对张某捏造并传播网络谣言的违法行为,广安网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依法对张某处以行政处罚。另外,由于警方处理及时,该网络谣言视频并没有引起大范围传播和转发。


编辑:满新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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