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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市出台《办法》 举报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最高奖励5万元
www.guanganpeace.gov.cn 】 【 2024-09-10 15:52:48 】 【 来源:广安日报

 

  本报讯 (记者 卢泠氚)9月3日,记者从市生态环境局获悉,日前市生态环境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广安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2024年版)(以下简称《办法》),鼓励公众参与,强化社会监督,及时发现并依法查处各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办法》有效期限5年,自2024年10月2日起施行。

  

  据介绍,对举报人提供的线索,经广安市生态环境部门查证属实并实施行政处罚或移送公安机关,将给予举报人500元至5万元不等的奖励资金(含税)。此外,《办法》还细化了举报奖励审批、通知、发放等工作流程,举报人无法到现场领奖的还可授权委托他人代领,也可提供身份证件、银行账户等资料远程办理。

  

  目前本次生态环境违法举报途径包括五种。电话举报:广安市12345热线、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工作电话等;新媒体举报:“生态环境微信投诉举报”微信公众号、“生态环境网络投诉举报”网站;来信来访举报:各级人民政府和生态环境部门的信访接待部门;广安市广播电视台设立的“环保曝光台”等新闻栏目;其他有效举报途径。

  

  同时,举报人故意实施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捏造虚假举报材料、敲诈勒索被举报人并举报该行为的;举报人举报前,被举报人违法行为已被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立案或者调查的;举报内容经查证不属实等其他依法不应给予奖励的;举报人通过其他非法途径及渠道取得举报线索的不予奖励。

  

  值得注意的是,广安市生态环境部门及其他负有生态环境监管职责的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含聘用人员、挂职学习锻炼人员等)及其配偶、直系亲属,新闻媒体及其从业人员举报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的,不属于本《办法》奖励对象。


编辑:满新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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